《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是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该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七十九条。
主要内容概述
适用范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本规定。
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应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简易程序
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果关系明确且处罚较轻的情况,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具体条件包括违法事实清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能够当场交付处罚决定书等。
一般程序
包括案件来源、调查取证、告知权利、陈述申辩、当场处罚等步骤。简易程序不适用于需要计算违法所得或违法经营额的案件。
保密义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参与案件办理的人员应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法律责任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情况下,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决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结论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详细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程序及法律责任,旨在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开和合法,同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明确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操作流程,提高了行政处罚的效率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