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化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遵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方针。
本规定适用于一切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术改造的化工建设项目,外资、中外合资和引进项目可采用经我方同意的国外相应的安全卫生标准。
厂址选择
化工企业的厂址选择应全面考虑建设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认真收集拟建地区的地形测量、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区域规划等基础资料,进行多方案论证、比较,选定技术可靠、经济合理、交通方便、符合环境和安全卫生要求的建设方案。
安全卫生要求
安全卫生要求应贯彻在各专业设计中,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尽可能做到本质安全化。工程设计的各项设施应符合国家和专业有关安全卫生标准规范。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安全卫生专篇(章),以保证“安全和卫生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化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中安全卫生篇(章)所确定内容和要求进行。
防尘防毒
化工装置的防尘防毒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的规定。
对尘毒危害严重的生产装置内的设备和管道,应集中布置在半封闭或全封闭建(构)筑物内,并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
防暑防寒
化工装置的防暑防寒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的规定。
化工装置内的各种散发热量的炉窑、设备和管道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
医疗卫生防治机构
医疗卫生防治机构和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任务是对有毒、有害物质接触者的健康水平进行监护,参加中毒和其它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对职业病患者安排治疗和疗养,以及进行必要的科学研究工作。
安全卫生教育室
化工建设项目应设计安全卫生教育室,其任务是企业向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技术培训以及进行技术交流的场所。
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一切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凉鞋、拖鞋、高跟鞋上岗。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化工企业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建议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并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