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导则》是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订的,旨在规定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该导则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现状评价,但不包括矿山企业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企业。
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
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整体或局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进行评价,通过识别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程度,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安全现状评价的内容
安全现状评价应全面、综合地评价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设施、设备、装置、贮存、运输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 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采用恰当的方法进行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识别;
2. 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隐患,采用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价方法建立数学模型进行事故模拟,预测极端情况下事故的影响范围和最大损失,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概率,给出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
3.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进行整改优先度排序;
4.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安全现状评价的程序
安全现状评价的工作程序一般包括:
1. 前期准备:明确评价的范围,收集所需的各种资料;
2. 危险和有害因素及事故隐患的识别: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识别和危险性分析;
3. 定性和定量评价: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确定评价模式及采用的评价方法;
4. 安全管理现状评价: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等方法;
5. 确定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综合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6. 确定评价结论:根据评价结果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当前的安全状态水平;
7.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完成:编制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实施计划,完成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现状评价的方法
安全现状评价通常采用定性和定量安全评价方法,包括:
1. 定性评价方法: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故障假设分析、故障树分析、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风险矩阵法等;
2. 定量安全评价方法: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蒙德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故障树分析、事件树分析、QRA定量评价、安全一体化水平评价方法、事故后果灾害评价等。
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结果,应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当前的安全状态水平,并提出安全可接受程度的意见。
其他注意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安全现状评价的结果纳入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按计划加以实施和检查。此外,对于特定行业或领域(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水库大坝等),还应遵循相应的专项评价导则,以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