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提交相应的材料:
申请前置条件
建设项目必须位于城市或镇规划区内。
需要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
需要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取得使用土地权属文件。
需要提交的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或建设项目用地的相关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经图审审查合格的精装建筑施工图2套(市政管线和道路桥梁工程需提供装订成册的总平面图、横断面图、纵断面图、管线综合图各3套)。
建筑效果图彩图。
进行日照分析的项目,应提供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编制的或经复核的日照分析报告。
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
房地产开发项目须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
需建设人防工程的提供《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需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环评文件及环保局审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四条。
建议在准备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详细阅读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材料和条件均符合要求,以加快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