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原则包括:
互惠原则:
也称为对等原则,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透明度原则:
要求WTO成员方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未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并应通知WTO。此外,成员方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应及时公布和通知WTO。
市场准入原则:
旨在实现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化,要求各国开放市场,主要内容包括关税保护与减让、取消数量限制和透明度原则。WTO倡导最终取消一切贸易壁垒,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尽管关税壁垒仍然是合法的,但其水平应不断下降。
促进公平竞争原则:
不允许缔约国以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特别禁止倾销和补贴出口商品,并制定了具体而详细的实施办法,主张采取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公平竞争。
经济发展原则:
也称鼓励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原则,旨在帮助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WTO的核心框架,旨在通过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确保公平竞争和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全球贸易的繁荣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