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附件的格式如下:
位置
附件应当另起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字体和字号
“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
附件正文部分通常用3号仿宋字,编排于发文字号下空一行的位置,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
装订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方便查阅。
如果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防止附件丢失。
其他要求
附件标题用2号宋体,加粗,居中编排。
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
附件页码应接着正文连续编排,不能单独起排。
这些格式要求确保了公文附件的规范性和易读性,便于读者快速查找和理解附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