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是为了加强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而制定的。以下是五条规定的主要内容:
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厂房设计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的要求,宜采用单层设计,屋顶采用轻型结构。如为多层设计,则应为框架结构,并保证四周墙体设有足够面积泄爆口,楼层之间隔板强度能承受爆炸冲击,一层以上楼层应有独立安全出口。
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
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除尘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应符合GB/T 17919规定的防爆安全要求。
抛光、打磨车间所有产尘点均应设置吸尘排风罩,采用符合铝粉尘防爆安全要求的除尘系统。
吸尘排风管道的设计风速、材质、内表面处理等应符合GB/T 16758的要求,并设置火花探测自动报警装置和火花熄灭装置。
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
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铝粉尘吸尘排风管道和除尘器应按照GB/T 15605的规定设置防爆泄压装置,防爆泄压装置的泄压口不得设在厂房建筑物内,不得面向逃生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并设置泄压安全防护区。
配备防水防潮设施,防止粉尘遇湿自燃
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
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这些规定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操作规程,降低粉尘爆炸的风险,保障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企业应认真执行这些规定,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