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218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国家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和方法,并明确了不适用的情况,如核设施、军事设施、采矿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等。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不适用范围
本标准不适用于: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军事设施
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
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危险化学品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辨识单元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标准中明确了如何界定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的争议。
临界量确定方法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确定方法如下:
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应按表1确定;
未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性,按表2确定其临界量;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应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重大危险源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源。标准还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和分类方法,并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和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
实施日期
GB18218-2018自2019年3月11日起实施,替代了GB 18218—2009版本。
结论
GB18218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方法,适用于相关企事业单位,同时对不适用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了解和遵循这一标准对于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