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以下是两种情况下的账务处理方式:
独立核算
总公司:
发放工资时: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各项保险
贷:应交税金--个税
贷:现金
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分公司:
发放工资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和总公司数字一致)
缴纳保险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总公司往分公司拨款时:
分公司: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
总公司: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税务处理:
分公司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且单独办理税务登记,则分公司有独立的账,各自独立核算,各交各的税。
非独立核算
总公司:
分公司的收入支出都在总公司,不存利润分配一说,最多资金上做管理,收支分列,计算清楚即可。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
总公司会计处理:
收到分公司上交款时: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分公司上交总部收入款时: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库存现金等
分公司:
分公司的账务处理较为简单,所有业务都反映在总公司的账上,不会有自己的利润和所得税。
分公司支付由总公司代付,可以给据资金拨付情况,建立往来账户。
建议
独立核算:适用于分公司有独立营业执照且单独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况。这种方式下,分公司和总公司各自独立核算,财务和税务处理相对独立,有利于分公司作为独立实体进行管理和决策。
非独立核算:适用于分公司没有独立营业执照或未单独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况。这种方式下,分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处理并入总公司,简化了财务和税务管理,但可能会影响分公司的独立性和灵活性。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税务要求选择合适的账务处理方式,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