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如下:
吉林:
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天津:
35℃下露天工作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每人每天21元。
北京: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广东:
每人每月150元。
东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每人每天12元。
江苏:
每人每月300元。
河北: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小时2元,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5元。
建议:
各省份的防暑降温费标准有所不同,具体发放标准应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用人单位应确保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劳动者得到合理的防暑降温措施和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