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

时间:2025-02-14 14:13:16 单机游戏

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值班管理

值班工作应遵循“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

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熟悉防汛抗旱业务,掌握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程序,胜任防汛抗旱值班工作。

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在值班室,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值班职责及要求

值班人员应及时了解本地区实时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情况。

值班人员应登记和处理工作,重要信息要立即向领导报告,并密切跟踪了解,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值班人员应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

值班人员应逐项注明办理情况,交班人员要介绍值班情况,指出关注重点,交待待办事宜,接班人员要跟踪办理。

对收到的汛情、险情报告、领导批示和上级防汛指令要认真编号登记,及时收存归档。

值班人员必须强化值班信息管理,遵守保密规定。

对值班信息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失误的,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值班室。

值班设施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设置专用的防汛抗旱值班室,应当配备必要的值班设施和值班人员休息室。

其他规定

值班起止时间由流域、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定。

流域、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带班领导由流域、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必要时可由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省级以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带班领导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值班工作人员由防汛抗旱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担任,必要时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其它职能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值班。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值班人员应享受值班补助。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效率和应急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