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总则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法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
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
适用于以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的新建工程,不适用于有毒、有害废物和危急废物的焚烧处理工程。
术语
定义生活垃圾、垃圾焚烧锅炉、低位热值等相关术语。
垃圾产生量与特性分析
分析垃圾处理量和垃圾特性,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等。
垃圾焚烧厂总体设计
包括垃圾焚烧厂规模、厂址选择、全厂总图设计、总平面布置、厂区道路、绿化等。
垃圾接收、储存与输送
规定垃圾接收、储存与输送的设施和要求。
焚烧系统
包括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燃烧空气系统与装置、辅助燃烧等。
烟气净化与排烟系统
规定烟气净化与排烟系统的设计要求,包括烟气净化工艺和排烟系统。
垃圾热能利用系统
规定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的利用方式,包括蒸汽或热水的生产。
电气系统
规定电气系统的设计要求,包括供电、配电、自动化控制等。
仪表与自动化控制
规定仪表与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要求,确保工程运行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给水排水
规定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废水处理等。
消防
规定消防系统的设计要求,确保工程的安全。
采暖通风与空调
规定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设计要求,确保厂区的环境舒适。
建筑与结构
规定垃圾焚烧厂的建筑与结构设计要求,确保工程的结构安全。
其他辅助设施
包括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环保性,同时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