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宣传法律政策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
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负责为所辖居住区内的居民提供各类公共事务以及公益事业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发展便民利民生产、生活服务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活动。
调解民间纠纷
调解邻里间的各种民间纠纷以维持和谐稳定的社区关系。
协助落实社会保障和福利
积极协助维护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居民享有的福利待遇得以全面实现。
协助开展公共卫生、计生、优抚救济等工作
协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其他派出机关开展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和青年教育等工作。
反映居民意见
有责任定期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其他派出机关汇报社区居民提出的意见、需求及建议等信息。
维护社区秩序
协助政府维护社区的公共秩序,包括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邻里纠纷调解等。
组织社区治理
作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负责组织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讨论和管理,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治能力。
提供社区服务
需要为居民提供各种社区服务,包括文化、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以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
监督政府工作
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履行社区服务的职责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投诉部门进行反馈。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促进社区的和谐与进步,同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