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有权选择代表自己利益的政治人物,并通过投票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民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组织或参加各种政治活动。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公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担任公职。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公民有权在这些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
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
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申诉、控告或检举。
政治权利是公民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享有上述其他政治权利。
这些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确保公民能够在国家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保障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