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官阶制度沿袭了中国古代的九品十八级官制,具体官阶如下:
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都是太子的老师,有些也是虚职)
宗人令(明朝宗人府的负责长官)
左右宗正、左右宗人、左右都督(也是宗人府的,低于宗人令)
从一品
少师、少傅、少保(都是太子的老师,有些也是虚职)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正二品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
六部尚书、都御史、都指挥使
从二品
副留守、都指挥同知
正三品
太子宾客、左右侍郎、左右副都御史、卫指挥使
从三品
光禄、太仆、卫指挥同知、宣慰使
正四品
左右佥都御史、太仆、太常、知府
从四品
祭酒、布政司参议、宣抚使
正五品
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
从五品
侍读、侍读学士、安抚使
正六品
大理寺正、侍讲、通判、宣抚司佥事
从六品
运判、州同知、正提举
正七品
都给事中、营膳正、京县丞
从七品
中书舍人、京府经历、灵台郎、州判
正八品
国子监丞、府经历、县丞
从八品
翰林典籍、寺监典簿、祠祭署丞
正九品
校书、国子学正、赞礼郎
从九品
詹事府、司狱、巡检、驿丞、僧道阴阳杂职
这些官阶体系反映了明朝复杂的官僚结构和权力分配,从一品到从九品,每一品又分为正和从两个等级,显示出官阶的细致划分。此外,明朝还有总督、巡抚等官职,这些官职的品级自正二品至从一品不等,具有节制地方文武官员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