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爱岗敬业,保教并重
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把全部心血和精力投入到幼教事业中。
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保护幼儿的健康(身体、心理、社会方面)和教育教学。
热爱幼儿,尊重幼儿,了解幼儿
在组织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尊重、关心、和爱护幼儿。
对待幼儿平等公正,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漫骂幼儿。
树立正确的意识形态安全观
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序良俗。
热爱党的幼教事业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促进幼儿全面、主动、健康地发展。
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南,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关心、爱护、尊重幼儿
对待幼儿平等公正,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漫骂幼儿,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团结协作,友善包容
以身作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尊重同事,谦虚谨慎,注重沟通和学习,加强协作和交流。
因材施教,注重实践,严谨治学,积极创新
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重视发展幼儿个性,注重幼儿实践及动手能力的培养。
仪表端庄,行为规范
着装整洁得体,举止文雅大方,语言文明有礼;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发言、交谈。
尊重家长,廉洁从教
主动与幼儿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维护幼儿园公众形象,接待家长和来园访客、公事人员等,以礼相待。
这些职业道德规范旨在确保幼儿教师能够以高尚的品德和专业的素养,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