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家属工政策

时间:2025-02-14 00:19:27 单机游戏

五七家属工政策是指针对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各类行业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在辅助性岗位工作,但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的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以下是一些关于五七家属工政策的信息:

基本原则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统筹兼顾,尽力而为;

规范操作,公开透明;

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养老金调整

“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以本人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70周岁(含)以下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80周岁以上(含)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补缴政策

五七工家属工等符合标准人员均可申请加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纳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各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补缴的养老保险费按每人1.5万元的标准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其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补缴人员建立个人缴费账户。

参保范围

曾经与国有、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11年6月30日前已经达到或超过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

目前尚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具有本地城镇户籍的人员。

其他待遇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如果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正在享受遗属生活待遇的,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不得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待遇。

这些政策旨在解决五七家属工的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他们的基本养老权益。建议符合政策的五七家属工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参保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顺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