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如下:
分值评审法
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性价比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所得总分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得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价分比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除以所得总分,所得商数(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价格评审法
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议法
综合评议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定性评议,从而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分步评审法
分步评审法:先以技术分(和商务分)为衡量标准确定入围的投标人,再以他们的报价排序。
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选择最优的投标人。
严格保密:评标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应严格保密,确保公平竞争。
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进行评审,不受外界干扰。
严格遵守评标方法: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评标程序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确保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综合评分: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根据综合得分和其他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通常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
这些评标方法和规则确保了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选择最优的投标人,同时保护了招标人的利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并严格按照评标规则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