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消防验收规范新规主要涉及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该规定的一些关键点:
适用范围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和抽查,均适用本规定。
主管部门职责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信息化手段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经费保障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设计单位责任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验收程序
消防验收按照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进行验收,验收程序包括验收前会审、现场勘查、备案、造册等环节,消防验收工作由省级、地级和县级消防机构分别负责。
验收资料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时,应当提交一份完备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其中包括消防验收申请人、申请项目、审批文件、消防设施设计文件、消防验收报告等。
未通过验收的处理
对于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建筑工程,要设置期限或一次性整改,整改后方能再次申请验收。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从而保障安全生产、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