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块墙体砌筑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材料要求
砌块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粉煤灰砖等。
砌块进场前应进行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砌筑砂浆应在砌筑前按设计要求申请配合比,施工中要严格按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对材料进行计量,并充分搅拌。
施工要求
墙体厚度、高度、长度、开洞位置、尺寸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应采用水平、垂直、交错砌法,砖缝应均匀、密实,不得出现空鼓、裂缝等缺陷。
砌体交接处应错缝搭接,垂直搭接长度不小于1/3砖长,否则应采用钢筋网片或混凝土垫块等加强措施。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无法同时砌筑时,应留置斜槎或三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的2/3。
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米,雨天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米。
砌筑墙体时,应从右上角开始砌筑,向左下角依次进行,以保证墙体垂直。
填充墙砌筑用的空心砖轻骨料砼小型空心砌块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加气砼砌块砌筑前,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质量验收
墙体砌筑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砌筑砂浆搅拌后的稠度以5~7厘米为宜,现场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
砌块应堆放平整,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有防雨要求的要防止雨淋,并做好排水。
其他要求
墙体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凸凹不平、波浪形等缺陷。
墙体孔洞应随砌随在墙上留置构造柱、圈梁、过梁、门窗洞口等,不得在墙上留置脚手眼。
墙体材料宜选用轻质材料,如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砌块、石膏砌块等,以减轻建筑物的自重,节约原材料。
完成砌筑墙体后,应进行墙面抹灰,抹灰应分层进行,保证抹灰层与墙体表面粘结牢固,不得空鼓、开裂。
这些规范要求确保了砌块墙体的结构安全、稳定性和耐久性。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