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若违反政治纪律,可能会面临以下处分:
警告或严重警告:
对于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
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开除党籍: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等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开除党籍。
其他处分:
如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等行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分,包括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甚至开除党籍。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党的纪律,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于党中央,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