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部加强区范围规范如下:
一般剪力墙结构
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总高度的1/8和底部二层高度的二者的较大值。
当剪力墙高度超过150m时,加强区的范围可取总高度的1/10。
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
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可取框支层加上其上2层的高度和墙肢总高度1/8二者的较大值。
抗震规范规定
加强部位高度上限,不大于15m。
其他特殊情况
当结构计算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层的底板或以下时,按上述规定确定的底部加强部位的范围尚宜向下延伸到计算嵌固端。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剪力墙结构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通过在底部加强区的设计,提高其抗剪承载力和抗震构造措施,从而提高整个结构的抗地震倒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