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和出让的区别

时间:2025-02-13 15:32:44 单机游戏

划拨和出让是两种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它们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取得方式

划拨:土地划拨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通常是无偿取得,使用者只需支付补偿费和安置费。

出让:土地出让通常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者需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权利义务

划拨: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

出让: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以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

使用期限

划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出让:出让土地按用途区分使用年限,一般分为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

补偿方式

划拨:划拨土地遇到国家在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

出让:出让土地在国家征用时,将根据土地出让的剩余年限,结合当时的地段价值,做相应补偿。

转让条件

划拨: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在出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

出让:出让土地上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对应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

使用范围

划拨:划拨的土地为政策性土地,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能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出让:出让土地可以用于多种用途,包括商业、住宅、工业等。

性质

划拨: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或以低费用取得的,通常用于非盈利性质的市政公共设施和机关办公、公益事业、重点交通、水利、电力等项目。

出让:出让土地是政府通过市场交易取得的,使用者需要支付高额补偿费,用途灵活但受限。

综上所述,划拨和出让在取得方式、权利义务、使用期限、补偿方式、转让条件、使用范围和性质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划拨适用于特定用途的土地,通常是无偿或低费用取得,而出让则需要以有偿方式取得,并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和用途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