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所(经营场所):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列入异常名录原因
*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三、申请移出的理由
* 已补报年度报告并公示
* 已更正公示的信息
* 已依法办理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变更登记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
四、被委托人信息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委托事项:
五、企业签字盖章
* 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 日期:
六、提交材料规范
1. 《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 已经履行义务或者更正信息的证明材料(如补报年报公示、即时信息公示、更正隐瞒真实情况和弄虚作假信息、变更登记等)
3.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1. 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企业印章。
2. 前来提交申请表时,还需携带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相关部门证明等(具体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而定)。
请按照上述格式填写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提交申请前,请仔细核对所有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