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根据土地的使用情况和功能,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便于进行土地管理、规划和监测。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GB/T 21010-2017)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最新版的标准,土地利用类型分为 12个一级类和73个二级类。
具体分类如下:
耕地:
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等。
园地:
包括果园、茶园、橡胶园等。
林地:
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等。
草地:
包括天然牧草地和其他草地。
商服用地:
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如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等。
工矿仓储用地:
用于工业生产和仓储的土地,如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等。
住宅用地:
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等。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等。
特殊用地:
包括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农村道路、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沟渠、沼泽地、水工建筑用地、冰川及永久积雪、空闲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
交通运输用地:
包括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农村道路、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等。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沟渠、沼泽地、水工建筑用地等。
其他土地:
包括上述分类之外的其他用地。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进行土地分类,以确保土地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