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逾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下是逾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此比例调整到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并在2004年有所变化,即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还款或付款违约金标准的,可以要求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付款违约金可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与民诉法规定的迟延履行金可并用。
《合同法》相关规定
在《合同法》生效之前,违约金具有法定性。1982年的《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其他相关规定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定义与法律依据主要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综上所述,逾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明确了违约金的约定、调整、计算方式以及适用范围。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合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并在违约发生后依法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