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为 建筑密度 = 建筑底层总占地面积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例如,如果一块用地的面积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底层面积为3000平方米,那么该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
建筑密度是一个百分比,数值通常小于1,用于描述建筑物在规划建设用地上的覆盖程度。建筑密度的计算方式区别在于,它考虑的是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而容积率则是考虑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可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建筑密度的影响因素包括建筑物的层数、平面系数、层高、间距、排列方式等。这些因素会影响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和总体使用空间,从而影响建筑密度的大小。
在实际应用中,建筑密度一般不会超过40%-50%,因为还需要留出部分面积用于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建筑密度与建筑容积率一起,是衡量土地使用效率和城市规划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