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支部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成立的理由和依据。
上级党委审批
基层单位将申请报告提交给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
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召开党员大会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设立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备案
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上级党组织指导
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
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换届选举
党支部提出换届申请,基层党委同意批复后,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建议
及时沟通:基层单位在申请成立党支部时,应与上级党组织充分沟通,确保申请内容符合要求和程序。
遵循流程: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规定,避免出现违规操作。
保持沟通:在换届选举等关键节点,保持与上级党组织的沟通,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情况。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党支部的成立符合组织程序,为党支部的顺利运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