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是为了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以下是奖惩制度的主要内容:
奖励种类
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晋级:研究发明对公司有贡献,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奖励条件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惩罚种类
警告:每月迟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每次给予5元罚款。
罚款:请假一天扣10元工资;旷工半天给予10元罚款,以此类推。
卫生不合格:须重新打扫并延长值日一周,垃圾不及时清倒,给予10元罚款。
报表未按时上交:不能按时上交者给予严肃批评并罚款10元;报表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给予50元罚款,被发现三次者给予开除处分。
设备损坏:按价赔偿。
合同丢失:罚款50元,后果由该员工全部承担。
发票、收据未按时交回:逾期每天按票额20%罚款,再次领用需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如有丢失,按票额赔偿。
惩罚条件
每月迟到一次。
请假一天。
旷工半天。
卫生打扫不合格。
报表未按时上交。
设备损坏。
合同丢失。
发票、收据未按时交回。
奖励程序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申诉权
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奖惩制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