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办理流程

时间:2025-02-13 01:10:37 单机游戏

办理残疾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

申请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现场申请:申请人(或监护人、联系人)携带相关材料,就近选择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镇(街道)残联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并指导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

网上申请:申请人(或监护人、联系人)可登录“爱山东”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爱山东”App手机端,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提交。

初审

乡镇、街道残联对申请人的身份、残疾状况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者,告知原因终止办理;对符合评残标准者,指导其参加残情鉴定。

评定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和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指定的残疾鉴定机构进行残疾等级评定。评定机构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评定,并出具评定结果。

指定医院:视力、听力、肢体、智力、言语残疾鉴定可在指定的医院如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武昌医院南湖院区等进行;精神、智力残疾鉴定可在市县级以上医院如梨园医院进行。

公示与审核

评定结果出来后,区残联会出具《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人员残疾评定结果公示单》,并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公示(未成年人不予公示)。

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残联将公示结果报区残联审核。

制证与发放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区残联会予以制证,并将残疾人证转到属地乡镇、街道残联。

最后,由乡镇、街道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

其他注意事项

残疾评定需提供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1份、3张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异地申请残疾人证时须提供居住证复印件。

申请人需按照预约时间,持身份证、《申请表》、《残疾评定表》及相关病历准时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且行动不便、无法到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的申请人,可联系所在镇(街道)残联,申请提供上门残疾评定服务。

建议:

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所在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便更顺利地办理残疾证。

如有特殊情况或需要额外帮助,可咨询当地残联或相关机构获取更多信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