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设置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检测报警点的设置
检测报警点应设在存在、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作地点,包括可能释放高毒、剧毒气体以及可能大量释放或容易聚集其他有毒气体的作业场所。
检测报警点应设在可能释放有毒气体的释放点附近,如输送泵、压缩机、阀门、法兰、加料口、采样口、储运设备的排水口、有毒液体装卸口或可能溢出口、有毒气体填充口以及有毒物质设备易损坏部位等处。
与有毒气体释放源场所相关联并有人员活动的沟道、排污口以及易聚集有毒气体的死角、拐角等也宜设置检测报警点。
报警值的设定
报警值设定应遵循安全、科学、可行的原则,确保现场劳动者及时响应,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消除异常情况。
报警值可设预报、警报、高报3级。用人单位应依据有毒气体的毒性、现场条件和报警仪的选型,至少设报警值和高报值或预报值和报警值。
检测报警仪的选型、安装、管理和维护
检测报警仪的选型、安装、管理、维护等的要求和方法应符合《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 223-2009)。
探测器应具有抗中毒损坏的能力,并应综合考虑有毒气体的毒性、释放速度、释放量选择探测器。
检测报警仪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要求,并应有防护措施以防机械性损坏、雨水和风沙等侵害,以及防电磁干扰功能,避免信号失真。
其他要求
在生产中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物质或易造成急性中毒或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质的室内作业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
应结合生产工艺和毒物特性,在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工作场所,根据自动报警装置技术发展水平设计自动报警或检测装置。
当不具备设置固定式报警仪的条件时,应配置便携式有毒气体报警仪。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通过及时检测和报警有毒气体的泄漏,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