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其健康成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具体如下: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开足开齐规定课程,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
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
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科学合理布置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坚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不超过2次,且不得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考试。
采取等级评价方式,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限制竞赛评优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
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规范学生使用,养成良好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
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线上培训机构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不得开展“小学化”教育或培训。
家庭要履行教育监护责任
家长应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和休息时间,避免过重的学业压力。
调整教材和课程安排
从小学开始到高中,把教材的难度降低25%,教学内容减少25%。
小学只能在上午安排上专业课,下午全部是活动课;中学和高中在上午和下午第一二节安排上专业课,其余是活动课。
所有学校都不能上晚自习,住校学生统一安排开展活动。
小学六年级才有英语课。
加强近视防控
确保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小学每月至少调整1次座位,严格实施“学校明亮工程”。
幼儿园和小学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两次学生视力监测制度。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规范学校教学行为、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家庭监护责任、调整教材和课程安排以及加强近视防控等多方面,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