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比的计算公式可以根据不同的场景和需求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供热比计算公式:
按照电力行业标准
供热比 = 电厂外供热量 / 汽机总消耗的热量
其中,电厂外供热量包含热网损耗的热量,汽机总消耗热量即电厂向外供出的热量 + 电厂用于发电的热量。
数据是通过测量流入汽机的工质流量、压力、温度,得出各部分工质的焓值(即经过锅炉加热后的总热量状态),然后通过测量汽轮机排出工质及锅炉进入工质的流量、压力、温度,获得这些部分工质的焓值(即未经过锅炉加热的总热量状态),相减得出汽机的总消耗热量。
部分核查机构的算法
供热比 = 供热煤耗 * 供热量 / (供电煤耗 * 供电量 + 供热煤耗 * 供热量)
通过分析供热煤耗、供电煤耗获得联系,按照《火力发电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DL/T 904-2015》的标准:
供电煤耗 = 总耗标煤量 * (1 - 供热比) / 供电量
将公式(1)和(2)代入核查机构提供的计算方法,得出供热比 = 供热比。
正算法(存在锅炉向外直供蒸汽的情况)
供热比 = 供热量 / 锅炉总产热量
其中,锅炉总产热量 = 锅炉出口蒸汽焓 - 锅炉给水焓。
反算法(供热煤耗数据可得时)
供热比 = 供热煤耗 * 供热量 / 机组耗用总标准煤量
其中,供热煤耗 = 供热用煤量 / 供热量。
对于既有锅炉抽蒸汽供热,又有汽轮机抽汽供热的情况
供热比 = (锅炉主蒸汽抽汽外供热量 + 汽轮机供热量) / (锅炉主蒸汽抽汽外供热量 + 汽轮机热耗量)。
对于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供热比 = 统计期内机组(或电站)与联合循环热耗量的百分比。
这些公式可以根据具体的应用场景和数据可得性进行选择。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行业标准和计算方法,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