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学校教职工行为纪律要求

时间:2025-02-12 22:49:00 单机游戏

毕节市学校教职工行为纪律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政治纪律

严禁教职工散布违背党和国家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一律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言行举止

严禁教职工参与黄、赌、毒活动及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一律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教职工应保持良好的形象,言行举止得体、文明,尊重学生、家长、同事和上级的权益。

教学工作

严禁教职工违法违规向学生传教和违法违规组织学生参与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一律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安排,认真备课、布置作业、批改作业等,确保教学质量和进度。

教职工应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讲座等活动,不擅自缺席或者推脱参加。

课堂纪律

教职工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确保课堂秩序良好,不得有不恰当的言行或行为。

教职工应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学习需求,采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工作纪律

教职工应按时到岗上班,不迟到、早退或者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请假。

教职工应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不得私自处理与工作相关的事务。

保密纪律

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学校机密和学生隐私。

师德师风

教职工要有高尚的师德,尊重对待每位学生,不得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

教职工之间应相互理解、尊重、包容,做学生的表率。

其他要求

教职工应合理利用现代教学设备,发挥其作用,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

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这些纪律要求旨在加强学校教职工的规范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并促进教职工的专业发展和师德师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