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固定资产入账的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
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可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则
固定资产应当具有单独的身份和可辨认性。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其购置或建造成本入账,并包括相关的直接和间接费用。
固定资产应当可以可靠地计量和评估。
固定资产的存在和金额应当可以确定和确认。
固定资产的计量方法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计量方法,包括原价法、重新评估法和成本模型法等。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入账后,应定期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发现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企业应当减记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并进行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构成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值、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等入账。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购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记账。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这些新标准旨在简化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提高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企业应根据这些标准调整其固定资产的入账流程和会计处理,以确保符合最新的法规和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