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质量验收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进场验收
质量证明资料检查:包括开盘鉴定、出厂合格证、配合比、砂、石、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等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配合比检查:强度等级、抗渗等级、使用部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粉煤灰超量取代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水泥品种、等级及外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砂、石检验报告检查:是否齐全、准确、真实,试验室签字盖章是否齐全,试验数据是否达到规范规定标准值。
粉煤灰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检查:内容包括厂别、品种、出厂日期、主要性能及成分、适用范围及适宜掺量、适用方法及注。
内在质量
抗压强度:评定应分批进行,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用强度等级相同配合比和生产工艺基本相同的混合混凝土组成。
抗折强度、 抗冻性、 抗渗性、 抗氯离子渗透性和 钢筋保护层厚度等。
表面质量和外形尺寸质量
轴线位置:基础、基座偏差在15mm以内,独立基础偏差在10mm以内,柱梁和表面平整度偏差在8mm以内,剪力墙偏差在5mm以内,垂直度低于5米层高的偏差在8mm以内,高于5米层高的偏差在10mm以内。
施工过程
原材料进场检验: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
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验收程序
工序检查: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标准。
强制性条文
GB50204-2015中第4.1.2、5.2.1、5.2.3、5.5.1、6.2.1、6.3.1、6.4.2、7.2.1、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混凝土工程的质量,从材料进场到施工过程,再到最终验收,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循这些规范,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