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推翻劳动仲裁结果,应遵循以下法定程序:
收集证据
用人单位需要搜集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证据。这些情形可能包括: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
提交撤销申请
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30日内,用人单位应向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申请中应明确说明申请撤销的具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支持。
法院审查
中级人民法院将审查核实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材料,确认仲裁裁决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果存在,法院将作出撤销裁决的裁定;如果不存在,法院将驳回撤销申请。
提起诉讼
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定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相应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某些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因此,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前,当事人应仔细评估案件情况,确保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建议:
当事人在决定推翻劳动仲裁结果时,应充分评估证据的充分性、法律程序的复杂性以及个人时间成本等因素,并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