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委托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投资者首先需要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与银行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便捷划转。
决定买卖意向
投资者根据自己对市场的判断和投资目标,决定买入或卖出某只股票,并确定委托的价格和数量。
下达委托指令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下达委托指令:
网上交易:通过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在电脑或手机上登录账户,输入股票代码、委托价格和数量等信息,提交委托。
电话委托:拨打证券公司的委托电话,按照语音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完成委托。
柜台委托:前往证券公司的营业部柜台,填写委托单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委托。
委托指令的传输和撮合
证券公司收到委托指令后,会将其传递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交易所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委托进行撮合。如果委托能够成交,投资者将收到成交确认的通知。
成交和结算
交易所的计算机系统自动撮合成交,并通过卫星通讯系统将成交结果传给证券商。
每日收盘后,由设在沪深两市的中间登记结算中心与设在各城市的登记结算公司进行股票和资金的结算,然后由当地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当地证券商与买卖股票的股民进行清算交割。
查询和撤单
投资者在下达委托指令后,可以通过委托单的合同号进行查询,了解委托是否成交。
如果发现买卖委托没有及时成交,或有一部分没有成交,投资者可以进行撤单委托。
建议:
投资者在选择证券公司和委托方式时,应充分了解不同证券公司的服务质量和交易费用,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在下达委托指令前,务必仔细核对相关信息,避免因输入错误导致委托失败或产生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