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的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申请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离婚
起诉
诉讼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就关键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民事起诉状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
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审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予以受理。
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阶段,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需按照判决内容执行。
判决
诉讼离婚的结果是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需按照判决内容执行。
如果夫或妻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特别处理相关手续。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应先尝试通过沟通协商,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及探视权等问题达成共识,以减少后续的法律纠纷。协议离婚相对快捷简便,但需确保所有事项达成一致。
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诉讼过程可能较为复杂,建议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材料,并在律师的协助下进行。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确保所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并遵循法律程序,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