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防控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发放解除通知书
由街道(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向被解除隔离对象发放《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该通知书需要由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盖章,被解除隔离对象签名,双方各保留一份。
评估与决定
如果同一楼栋或同一平房其他居家隔离对象出现阳性检测者,将由市级以上专家评估,决定是否延长隔离及期限。延长隔离期限的,应在延长隔离解除之日,实施同样的检测。
申请解除管控措施证明
解除管控措施证明的申请流程相对简单,具体步骤如下:
前往当地政府或指定机构办理。
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申请表格等材料。
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
等待审核,通常需要1-3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后,前往办理地领取解除管控措施证明。
遵守防疫规定
在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后,被解除隔离对象需要继续遵守所居住社区(村)有关防疫规定,保持开窗通风,做好健康和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清洁和消毒。
开放与限制
中高风险地区按照标准解除封控后,区域内所有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小区封闭管理解除后,业主可凭业主门卡自由出入,外来人员及车辆需出示身份证及扫描的二维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这些步骤确保了解除防控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既保障了公众的健康安全,又方便了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