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时的程序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表明身份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表明身份,持证上岗,以获得执法的正当性。
告知、陈述和申辩
执法人员应告知当事人其基本权利,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不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制作现场笔录
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制作现场笔录,记录执法过程和相关证据。
制作行政决定书
能够当场作出行政决定的,应当当场制作行政决定书。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在行政程序启动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送达
行政机关应将行政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如不服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备案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后应当报所属机关备案。
简易程序
对于事实简单、证据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可以简化程序环节:
省略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一般不适用于简易程序,因为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较为简单。
口头告知
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使用预定格式文书
可以采用有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文书,但行政决定书仍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立案
根据违法行为线索,依法进行调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应符合明确违法嫌疑人、存在违法行为且属于本部门管辖等标准。
调查取证
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可以进行检查。
处罚审查
对调查取证的结果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作出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
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送达与执行
将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并确保其履行决定。
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在特定情况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包括以下步骤:
发出听证通知
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
组织听证
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听证,允许当事人提供证据、申辩和质询。
注意事项
执法人员资格
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证据合法性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必须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规范制作执法文书
执法文书应规范制作,确保执法行为经得起法律检验。
通过遵循以上程序,可以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