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商标侵权的鉴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商标相似度
整体比较:通过肉眼观察、感官印象及主观判断,对比商标整体设计上的相似度,确定是否存在混淆和误认可能。
部分比较:将两个商标分别拆分成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对比,考虑其字形、颜色、图案、构造特点等要素,判定是否存在相仿或近似之处。
综合比较:全面考虑两个商标在使用环境、使用时间、销售对象等方面的差异,注意避免不同文化背景下对同一图形所产生的误解。
消费者混淆
通过消费者调查,了解消费者对两个商标的认知、购买行为、识别能力、购物习惯等,判断是否存在混淆误认的可能性。
商品或服务类别
侵权商标必须使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才可能构成侵权。
商标使用方式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以及销售这些标识的行为。
更换注册商标后再次投入市场,或者实施任何可能损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遵循保护注册商标的原则,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应在法律范围内予以保护。
合理判定近似商标,主要从商标的音、形、义三方面,结合构图、颜色及整体结构等因素,进行对比。
经济损失
侵权行为人给商标所有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如名誉等)。
在鉴定小程序商标侵权时,通常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确保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如果涉及复杂情况或较大争议,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或商标行政部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