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承包的程序如下:
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承包方案,并向全体村民公布。
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按照通过的承包方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实施承包工作。
签订承包合同
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登记与发证
签订合同后,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山林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议
在承包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步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以保障承包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承包过程中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村民了解并参与承包方案的讨论和实施。
承包合同应详细列明承包范围、期限、承包金等重要事项,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