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会计凭证的基本程序如下:
凭证字号:
填写凭证的字号,通常为“记”或“借”。
凭证日期:
填写凭证的日期,一般为当天的日期。
凭证号码:
填写凭证的号码,通常为连续编号,用于区分不同的凭证。
科目名称:
填写借方和贷方的科目名称,分别在借方和贷方栏目中填写。
科目金额:
填写借方和贷方的金额,分别在借方和贷方栏目中填写。
摘要:
填写本次交易的简要说明,一般不超过10个字。
制单人:
填写制单人的姓名。
审核人:
填写审核人的姓名。
记账人:
填写记账人的姓名。
签名或盖章:
制证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确定会计分录,填写记账凭证,并将有关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注明张数,最后相关人员应签名或盖章。
注意事项:
记账凭证的编号应连续,不能漏号、重号和错号。如果一项会计事项需编制若干张记账凭证,应分割编号。
记账凭证的日期原则上应与会计事项的日期一致,如果由于凭证的传递不及时,原始凭证不能在当天取得,应以实际收到原始凭证日期为编制日期。
摘要应简练、准确、内容完备,主要包括对方单位的名称、重要的凭证号码和会计事项的简要说明。
金额栏不得有空行,阿拉伯数字应书写规范,并填至分位。合计行填写金额时,应在金额最高位值数前填写人民币“$”字符号,以示金额封顶。
记账凭证应按行次逐笔填写,不得跳行或留有空行。金额栏最后留有的空行,用直线或“S”线注销。
记账凭证必须附有经审核确认为真实、完整和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除结账和更正错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会计凭证的填写准确、规范,为后续的账簿登记和财务报表编制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