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理赔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程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且未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此程序。
社保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之后,职工医疗终结或期满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鉴定结果将作为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
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鉴定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并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
执行程序
仲裁或判决结果生效后,用人单位开始按照决定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待遇。
申诉程序
如果对工伤认定或赔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
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尽快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应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医疗票据、诊断证明等,以便在协商或法律程序中使用。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配合赔偿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