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再审程序流程如下:
提出再审申请
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受理再审申请
人民法院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审查再审申请
审查期限: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审查方式:包括审查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审阅原审卷宗;询问当事人等。
作出决定
审查结束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裁定,符合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再审审理
再审案件原来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对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在再审审理结束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执行判决
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按照判决、裁定的内容执行。
建议:
当事人在申请再审时,应确保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完整、准确,以便法院能够顺利进行审查。
在再审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询问,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