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撤案程序如下:
申请撤诉
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对原告撤诉请求作出是否同意的裁定,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准备材料
裁判文书原件或其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撤销申请书,应详细阐述撤销理由,并提供充分证据支持;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调解协议、公证书等。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裁判文书作出地的法院提交撤销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基本信息、裁判文书的具体信息、清晰的撤销理由及所有相关证明文件;
部分法院可能要求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具体金额需咨询当地法院。
等待审核与结果通知
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法院的审核;
法院将综合考虑撤销理由、案件性质、裁判文书发布时间等因素作出决定;
若申请获准,法院将出具撤销凭证,并在裁判文书数据库中更新信息,表明该文书已被撤销。
注意事项
申请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撤诉申请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判之前提出;
撤诉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建议:
在申请撤诉前,务必仔细评估撤诉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提交;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了解申请进展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