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以下是一个通用的伤残鉴定程序:
确认时机
伤残鉴定应当在伤情稳定且功能障碍不再大幅变化时进行。例如,骨折愈合或颅脑损伤功能稳定后,过早或过晚鉴定都可能影响结果准确性与权益保障进程。
选定鉴定机构
对于工伤,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对于其他民事侵权致伤,应选择有法医临床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在选择鉴定机构时,应综合考虑其资质、信誉、水平与经验,并查看其许可证、过往案例及咨询了解。
筹备材料
身份证明:伤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资料:全套病历,包括门诊、住院记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
事故证明(若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
提交申请与缴费
带齐材料到选定机构,填写申请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受伤经过与鉴定项目。
提交材料并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缴费,支持多种支付方式。
接受检查
缴费后,鉴定机构会安排时间并通知进行鉴定。鉴定时,专业人员会依据标准全面检查评估,伤者需如实配合各项测试动作与问答。
领取报告
司法鉴定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左右(可延长),劳动能力鉴定需要60日内(可延长30日)出结果。接到通知后,携带证件领取报告,该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用于协商赔偿、申请残疾证与福利等。
其他注意事项
伤残鉴定需要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鉴定人员需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
鉴定过程中,若伤者需要二次手术,应在二次手术后进行鉴定,且内固定无需取出时需提供医院开具的证明。
若鉴定结果涉及多处伤残,只能取等级最高的认定伤残等级,无法叠加。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伤残鉴定的过程顺利进行,并保障伤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