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劳动仲裁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撤销申请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期限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撤销申请。
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撤销申请书后,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如果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会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撤销的情形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撤销: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其他途径
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向当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来撤销仲裁效力。
建议当事人在申请撤销劳动仲裁时,详细列出撤销理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以提高撤销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