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招标准备
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
启动招标工作,可以选择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策划
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技术要求、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及采购质量要求等。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要求等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公开招标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则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准备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准备投标文件。
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公司或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开标
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下公开进行开标。
评标与定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此外,招标程序还需遵守以下原则和时间规定: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从领取招标文件到开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天。
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力量。
这些步骤和时间规定确保了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有助于防止不正当的招标行为,保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